王某回祖屋烧香、纸钱引发火灾。8月20日,海口消防部门继通报“8·18”丁村群租楼电动车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后,又通报了“8·17”新埠岛废品收集点火灾和“8·12”博爱南龙兴坊民宅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结果:2名火灾事故责任人均被处以行政拘留。

  8月17早上7时27分,有群众报警称:美兰区新埠岛横沟村东六巷内一处废品收集点着火,有5人被困。美兰消防立即出动3辆消防车和16名消防员赶赴现场并成功处置,此次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过火面积约为190平方米。美兰消防部门经调查发现,靳某违规使用明火作业造成该起火灾。美兰公安分局新埠岛派出所依法对靳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8月12日12时37分许,海口消防部门接到市民报警称:美兰区博爱南路十三小学后面龙兴坊一处居民楼房间着火。美兰消防部门立即出动6辆消防车、20名消防指战员赶赴现场,琼山消防国兴消防中队出动2辆消防车、10名消防指战员增援,成功处置该起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50平方米,美兰消防调查发现,该起火灾为王某8月12日中午回祖屋烧香、纸钱,在明火尚未熄灭的情况下离开现场,导致引燃屋内杂物引起火灾发生。目前,美兰公安分局已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

  海口消防部门提醒市民,过失引起火灾将被依法拘留,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希望人们以此为戒,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莫让小过失,引起大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