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海口9月11日讯(记者尤梦瑜 通讯员王符学)日前,海南省纪委印发《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中秋国庆风清气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结合省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锲而不舍、持续发力,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成自觉、成为习惯、化风成俗,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通报、省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以案为鉴开展对照检查,积极释放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的强烈信号,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把手”要发挥好“头雁效应”。通过加大对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纠治“四风”工作部署要求的宣传力度,通报或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集中约谈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等管理部门负责人,开展多种形式的节日廉政提醒等方式,为推进中秋、国庆期间纠治“四风”工作、风清气正过节营造良好氛围。
《通知》指出,中秋、国庆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节点。从省纪委监委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案件看,违规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仍较为突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围绕关键部位、重点领域、薄弱环节,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各市县纪委监委、省洋浦纪工委监委要组织协调本地区巡察、审计、财政、税务、交警等部门人员,采取开展财务报账核销抽查检查,到辖区内办公场所、超市、土特产商场、旅游景区、相关餐饮等场所开展明察暗访,对巡视巡察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回访抽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省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派驻(出)机构要加强对联系监督对象的监督,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信件、电话、网络、微信等多种途径,主动接受群众举报。落实好节日期间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优先处置、快查快办,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通知》强调,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督促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抓好整改,纠偏纠差;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以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并通报曝光。对问题严重、多发的,严格启动“一案双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既要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又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把握政策界限,精准处置违规违纪问题,防止工作方式方法欠妥、层层加码和处理问题简单化、搞“一刀切”等问题,防止工作跑偏跑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