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涉恶团伙形成始末

  经查,该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是以林某为组织、领导者,有严密的招募成员程序,团伙成员多佩戴金链或有类似文身,组织成员集中管理,提供集体食宿。该组织近几年内在文昌地区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放高利贷、从事“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扩大势力犯罪,谋取非法利益,对文昌地区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破坏。

  2012年起,林某开始在文昌地区活跃,其通过结识刘某河等早期团伙成员,开始接触到“放贷”业务。

  2012年至2016年间,林某开始大量结交社会混混,其通过喝酒和给予生活上“照顾”的方式,拉拢纠集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社会闲散人员,使其在文昌市文城镇具备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林某在拓展其“放贷”业务的同时,也开始涉足美容美发、餐饮、服装等领域。

  2016年底,林某为进一步扩大其社会影响力,招揽了在文昌市小有“名气”的社会闲散人员黄某华、符某敏、邢某吾、陈某雷、符某邦(“揽胜五虎”)成为其骨干成员。“揽胜五虎”的加盟,进一步提升了林某在文城地区的知名度,也使林某建立的“揽胜公司”具备了雏形。

  2017年3月,林某通过诉讼的方式从一位借款人手中得到了位于文城镇谷鸿路的一处铺面。林某以该处铺面为据点,和“揽胜五虎”共同投资成立了揽胜烟酒行,标志着“揽胜公司”正式成立。 “揽胜公司”成立后,林某安排“揽胜五虎”吃住在揽胜烟酒行内,并定期发放工资,假借经营烟酒行的名义,长期在文昌市范围内通过让借款人签订远高于真实借款金额的虚高“借贷协议”的方式实施“套路贷”犯罪行为,并多次借助“揽胜五虎”社会影响力以软硬暴力、寻衅滋事的方式追讨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