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林某影响力的不断扩大,陈某阳等主要犯罪嫌疑人也加入了“揽胜公司”,开始帮助林某打理赌博业务。林某团伙早期成员吴某威、符某等人也开始与“揽胜五虎”合作,以揽胜烟酒行为据点,从事“时时彩”赌博和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8年,随着“揽胜公司”在文昌地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逐步扩大,庄某攀便带领其手下的叶某山、符某集、吴某新、王某团、周某、杨某诚等90后年轻马仔加入“揽胜公司”,帮助林某集团以暴力、威胁、滋扰的手段实施暴力讨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使“揽胜公司”“社会影响力”和“威望”在文昌地区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以林某为首的“揽胜公司”也有了相对成熟“套路贷”犯罪流程,形成了高层出资统筹、中层管理指挥、底层暴力催收的格局,公司有专人负责“放款”,有专人负责“管账”,有专人负责“武器保管”,有专人负责上门催债。

  “套路贷”的运作,迅速帮林某团伙聚集了大量的资金财富,林某也先后购置了路虎、保时捷、宝马等多辆豪车,在海口市、文昌市内购买了多处房产、地块,其也与团伙成员邢某共同投资在海口市、文昌市开办了布鲁斯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