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大数据开放应用条例》11月起施行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海南作为一个大城市规划建设,按照数据、人员、资金、管理、技术 “五集中”要求,统筹建设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海南也成为目前全国唯一实现了政务信息化全省统筹管理的省份。

  今年省政府还设立了省大数据管理局,这是全国唯一以法定机构形式设立的大数据管理机构,承担我省大数据建设、管理和服务。

  9月27日,《海南省大数据开放应用条例》也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涵盖了大数据开发与共享、大数据应用与产业促进、数据安全与保护、法律责任等内容,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大数据管理局局长董学耕说,海南是继贵州、天津之后,全国第三个出台大数据方面地方性法规的省份,《条例》的出台对优化我省大数据发展环境,规范大数据开发应用,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据介绍,未来海南省政务服务在一体化平台基础上,还将不断拓展服务应用,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平台使用,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录入,企业和群众少跑路、少折腾,真正实现 “一网通办、一门服务、一次办成”服务;并将不断拓展政务服务应用,大力推进线上政务服务APP和线下政务服务终端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