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村贫困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相关工作。据了解,个别医疗机构存在未严格落实农村贫困患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的现象。为此,省卫健委决定推广建立“先诊疗后付费”日报制度,确保贫困患者得到及时的救治。

  建立“先诊疗后付费”日报制度 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

  为杜绝省卫健委直属医疗机构出现未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情况,省卫健委于2018年7月起指定委医管中心负责建立了委直属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日报制度,加强对委直属医疗机构落实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取得良好效果,目前已基本杜绝了委直属医疗机构收取贫困患者住院押金现象。

  省卫健委要求各市县卫生健康委借鉴委医管中心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建立起本地区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日报制度,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确保不出现收取农村贫困患者住院押金现象。每日报表可由各市县卫生健康委留存备查,作为责任追溯凭证。

  收取农村贫困患者住院押金将被追究责任

  在“先诊疗后付费”日报工作制度方面,首先建立工作联系人制度,即市县卫健委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为本市县联系人,负责报表汇总工作;医疗机构指定入院登记处专人为本机构联系人,负责本机构日报统计工作;医疗机构各病区护士长为病区日报统计联系人。

  此外,还建立了责任追查制度。在被查实出现农村贫困患者被收取住院押金情况后,根据归档情况,追究当日入院登记处、病区及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做好一站式结算沟通协调工作

  同时,要求做好一站式结算沟通协调工作。要求各市县卫生健康委协调市县医保部门,督促所属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一站式结算政策。若发现本地区患者在省属医疗机构或其他市县医疗机构不能一站式结算的,须及时向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