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办公厅30日公布方案称,从12月1日开始,海南自贸区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根据当日公布的《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海南将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清单要定期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领域,企业获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方案明确,海南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别采取四种方式进行管理:
直接取消审批。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有效规范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后,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审批改为备案。对可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需要企业及时主动提供有关信息,以便有关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业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由审批改为备案。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
实行告知承诺。对确需保留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企业就符合经营许可条件作出承诺,有关主管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不具备取消审批或实行告知承诺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方案规定,针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有关主管部门要针对企业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下放审批权限,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坚决取消“奇葩证明”。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后,海南将强化信息共享应用,改造完善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海南政务服务网、海南商事主体登记平台(海南e登记)等信息化平台,健全涉企经营许可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的路径和通道,实现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涉企信息及时归集,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实现涉及企业经营的政府信息集中共享。
方案明确,海南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纠正“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高风险行业和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加强信用监管,依法查处虚假承诺、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秩序治理。增强监管威慑力,对严重违法经营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撤销、吊销有关证照,实施市场禁入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