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在网上举行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场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方面负责人就““城乡社区防控、稳定就业岗位、减轻企业负担”主题”主题,回答记者和网友普遍关心的问题。

  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或者疑似病人被隔离期间算作旷工吗?如何发放报酬?对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支红彬表示,这种情况不算旷工。劳动合同应继续存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作报酬。

  据介绍,按照人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近期如何帮助劳动者求职应聘?对此,支红彬表示,为做好我省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招聘服务工作,我省将线下活动转向线上,依托“海南省公共招聘网”,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网上招聘平台,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发布信息、网上对接等方式,通过手机和电脑终端登录访问,实现不见面求职招聘全过程。

  其次,全省就业部门将通过各自网站、公众号集中发布活动信息,联合网络媒体充分利用线上宣传优势,及时向劳动者提供招聘信息。

  此外,全省就业部门将统一部署、集中发动、积极联系,广泛宣传有关政策信息,在疫情防控攻坚战中为劳动者求职应聘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