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口市知识产权局获悉,该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海口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截至3月底,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均可按要求申报2020年海口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疫情防控期间,采取不见面受理方式,申请人可先将申报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到hkzscqj@126.com邮箱,预审通过后,再以邮寄方式报送纸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