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谢佳宁 通讯员 张海哲 摄影报道)4月28日上午,三亚交警崖州大队路管员在崖州区南滨白河村路段设卡盘查,重点查处八类重点车辆及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0时许,一辆桂M13**9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被交警路管员依法拦截并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牙某东(男,41岁)有酒气、眼神闪躲,疑似酒后驾车,交警路管员立即对其进行现场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交通违法行为人牙某东对其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牙某东称:“我只是早上喝了几瓶啤酒,还以为在这么偏僻的农村不会有交警查车。”其抱有侥幸心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没想到驾车刚出发便遇到了交警,牙某东表示非常后悔。

  牙某东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予以交通违法行为人牙某东罚款2000元处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