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八所5月12日电(记者张文君)5月12日15时30分,在东方市八所镇那等村,东方大田机场颁证仪式举行。经中国民航局批准,中国民用航空海南安全监督管理局为东方大田机场颁发《通用机场使用许可证》。至此,东方大田机场正式运营。

  当前, 东方大田机场共有3架直升机,可开展海洋石油勘探、商务包机、海上搜救等业务。同时,该机场还具有FBO、签派管制、航空器执管和代管服务等功能。

  接下来,东方大田机场计划开通500公里以内短途客运,并拓展航空旅游、飞行培训、航空器维修、搜救、海洋执法飞行、物探、航空体育等多项业务。

  据介绍,东方大田机场项目于2018年11月开工,分两期规划建设,一期项目按A1类通航机场标准建设,占地244.3亩,建设800米跑道、14个停机坪等,能够满足各类型直升机和小型固定翼飞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