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五指山公安交警按照“路长制”勤务机制,联合派出所、特警大队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期间,民警查处了一起无证且酒后驾驶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违法男子被罚款3500元,并行政拘留15日。

  11月6日11时50分许,执勤人员在五指山市国兴路口开展路查路检工作时,一辆红色无牌三轮车迎面驶来,民警遂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并接受例行检查。怎料,驾驶员不但未减速,反而加大油门强行冲卡。民警见状立即通知前方执勤人员进行拦截,该驾驶员最终被民警控制。

  检查中,民警闻到驾驶员黄某身上有酒气,便现场教育黄某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没曾想黄某竟大言不惭地回答“我也知道啊,但是我们一般都是这样的”。随后,民警通过现场对黄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黄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三轮车也未及时上牌。

  目前,五指山公安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黄某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500元,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