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午,南方电网海南海口供电局美兰供电所对位于海甸五东路的一处小区以停电方式进行费用追缴。

  据了解,疫情期间海口供电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严格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对中小企业电费执行“欠费不停供”,并免收滞纳金至6月30日的政策要求,但在相关支持复工复产政策结束后,仍有部分客户在经过多次催缴后仍拒缴电费。

  “我们先是于9月10日进行系统短信催缴,于9月24日送达催缴电费通知单,分别于9月24日、10月13日、10月19日、11月12日送达停电通知书,同时与街道办、小区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多次开会协调电费缴纳事宜。约定客户于2020年11月16日前结清所拖欠的电费,逾期未结清电费,将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的有关规定,于2020年11月17日上午10时00分对该小区执行欠费停电。”美兰供电所工作人员告诉我们。

  截至目前,该小区共欠电费9.7万元,其中2020年8月电费5.3万元,10月电费4.2万元,滞纳金0.25万元。美兰供电所将持续与小区方面进行沟通,规劝客户尽快结清款项。

  海口供电局提醒广大用户,为保障自身稳定用电,请根据《供用电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电费。对拖欠电费经依法催缴后仍不交者,海口供电局将依法采取停电措施,同时将恶意拖欠电费客户失信信息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纳入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