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新增1例确诊病例的通报

  2022年3月31日,我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为3月29日我市确诊病例(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

  一、相关情况和活动轨迹

  病例3

  男,为我市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居住地址为琼山区凤翔东路龙瀛康居,已接种2剂新冠疫苗,同住1人(女儿),27、28、29日曾与病例1在时代广场(国贸路)3楼工作,3月30日已进行隔离。3月31日,经检测结果为阳性,目前已转到定点医院。

  相关活动轨迹如下:

  3月27日

  14:30 自驾车绕国贸及周边的店铺;

  17:30 自驾车到国贸时代广场三楼;

  20:30左右 骑电动车回住处。

  3月28日

  14:05 国贸路时代广场3楼;

  20:30 骑电单车回住处;

  22:40 龙华区麦高KTV霓裳包厢。

  3月29日

  00:27 龙华区冯记万人烤鱼店(滨濂夜市店);

  04:00左右 骑电单车回住处;

  14:20左右 国贸路时代广场3楼;

  16:50左右 自驾车绕国贸周边的店铺;

  17:00 国贸路时代广场3楼;

  21:00 BB啤酒超市(蓝天路)。

  3月30日

  00:20左右 美兰区凯宏商行; 

  00:30左右 猫live house酒吧(蓝天路);

  01:00左右 乘坐出租车到海甸岛二东路;

  01:35左右 乘坐出租车返回蓝天路;

  02:00左右 骑电动车回住处。

  二、温馨提示

  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与该人员有接触或有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社区(村委会)或所住宿宾馆报告,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检测;自第二天起落实“三天两检”(即三天内间隔24小时进行两次核酸检测),期间勿返学,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涉疫消息以官方发布为准,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