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未依法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擅自占地建设污水处理厂项目,日前,万宁市水务有限公司被罚款63247元。

据介绍,万宁市水务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未依法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擅自于2020年11月在万宁市山根镇横山村委会处占地动工建设污水处理厂项目,目前主体已建成。项目违法占地面积6324.7平方米(合9.49亩)。

商报记者注意到,万宁市水务有限公司没有依法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擅自占地建设污水处理厂项目,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违法行为。3月29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万宁市水务有限公司作出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即污水处理厂项目)、罚款63247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