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5月31日讯 (记者孙慧)5月31日,省医保局、省卫健委联合印发《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我省再次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自2022年6月1日零时起全省统一执行。
《通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价格(含检测试剂)降至最高不超过15元/人份,混检价格(含检测试剂)不区分样本数量(即不限人数)降至最高不超过4元/人份。
同时,由我省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服务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项目”调整为每人份不高于2元,“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按照零差率销售,“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总费用不得高于6元/人份。
原标题:我省今起再次降低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 单人单检最高不超过15元/人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