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开展城乡全域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近日,我省部分市县发生聚集性疫情,为进一步防范隐匿传播,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区定于8月7日对城乡全域范围组织实施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检测范围

  龙华区城乡全域。

  02

  检测对象和安排

  1.检测对象:海口市龙华区城乡全域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做到“应检必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2.采样时间:

  主城区(海垦街道、金宇街道、金贸街道、大同街道、滨海街道、中山街道以及城西镇)8:00—12:00,14:00—20:00;

  乡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9:00—18:00;

  3.采样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区域核酸采样点(详见附件)。

  03

  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手机,准备好海南健康码或健康码的图片(可从海南健康码导出保存),佩戴口罩,前往所属采样地点接受采样,确保应检必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已采核酸的市民凭借当日我区统一发放的“核酸检测贴纸”出入小区、村组、单位、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注意保持“一米线”距离,主动配合、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按要求进出场地。

  (四)不交谈,不聚集,做好自我防护。

  (五)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但需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

  (六)新冠病毒感染者出院后三个月内不参加核酸混管采样,如需核酸检测请务必联系单位或者居(村)委会提供单人单管采样服务。

  (七)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居民不传谣不信谣,积极配合,确保检测工作高效完成。

  海口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6日

  龙华区区域核酸采样点位汇总表:

  附:龙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各镇街通讯录

  龙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

  0898-68954321

  中山街道 66210520

  滨海街道 66240672

  金宇街道 66837591

  大同街道 66754663

  海垦街道 68925061

  金贸街道 68538329

  城西镇 66988250

  龙泉镇 65520008

  龙桥镇 65501006

  遵谭镇 65723373

  新坡镇 6554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