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6日从海口市中院获悉,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原局长谢式文在学校工程招投标、承建、工程款拨付、校服加工等方面,多次收受他人钱款共计112万元。海口市中院日前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2011年,谢式文在海口市大华中学科学馆主楼加固工程、海口市灵山镇大林小学教学楼重建工程、海口市桂林洋中心小学新建教学楼工程、海口市灵山中心小学的加固工程、海口市大致坡镇咸来中心幼儿园大楼工程以及海口市东营中学宿舍楼重建工程中,先后收受“好处费”35万元。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谢式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多次收受多人贿赂共计112万元,其行为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已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