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4月28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李晓梅 通讯员 吴婷婷)今年海南省要改造2.3万户农村危房,为确保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期已制定《海南省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明确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户均补助不低于2万元。
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最低补助2万元
按照《方案》规定,海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D级或C级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农户。根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海南制定补助资金分类标准,其中,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户均补助不低于2万元;其他贫困农户户均补助不低于1.4万元;修缮加固户均不低于0.6万元;分散供养的五保户由市县负责建设好房屋。
在危房改造中,省级财政补助户均7500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根据中央下达给海南的资金数额按改造任务户数比例分配市县。市县财政应根据中央和省的补助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作出补助安排,市县补助不设高限,但户均补助不少于6000元。
严禁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 五保户新建房屋30平米以下
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县要根据实际和省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下达任务,制定201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危房改造任务到镇(乡)、村庄和农户。要严格确定补助对象,严格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要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和建设标准。
根据规定,各市县的农村危房改造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实行差别化分类补助原则,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要优先提高分散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补助标准,确保最贫困农户的危房得到及时改造。具体补助标准由市县研究制定。
同时,要求严格控制农村危房改造的建筑面积和总造价,严禁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五保户新建房屋原则上控制在30平方米以下,其他农户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市县政府部门应对建设风格、户型等进行引导,对房屋建设质量提出具体要求。
查处冒领克扣及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行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要求,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加强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坚持统筹协调发,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保障工作经费,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每月进度缓报或不报的纳入年终考核制度。
各市县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