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延安讯(记者赵雄韬)洛川县城市管理局原局长党杨锋因涉嫌强奸罪侦查终结,今日将移送洛川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时,经中共洛川县纪委对其违纪问题进行审查,决定给予党杨锋开除党籍处分;经洛川县监察局报洛川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
8月9日《华商报》报道:8月4日晚,洛川县城市管理局原局长党杨锋以工作为由,将同在一个单位的受害人从家中叫出,然后开车将受害人拉到一处偏僻路上,在车上对受害人实施了强暴。受害人报警后,洛川警方5日早将党杨锋抓获。
中共洛川县纪委随即对其违纪问题进行了审查,认为党杨锋利用职权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情节严重,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共洛川县纪委审议并报中共洛川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党杨锋开除党籍处分;经洛川县监察局报洛川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洛川县公安局获悉,公安机关已经对此案侦查终结,党杨锋涉嫌强奸一案,将于今日移送洛川县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