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针对永兴镇食药监所副所长钟某某周末未将执法车开回单位的事件,省食药监局对此高度重视,省食药监局明确表态,对当事人给予先停职检查,待调查清楚后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全省食药监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对违法违纪行为绝不手软。

  据省食药监纪检监察室相关负责人介绍,省食药监局向全省各基层所发放的食药监管执法车共有194台,去年12月3日,省食药监局就曾向各市、县食药监局下发《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车辆管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执法车的管理使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违规使用行为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严厉的追究。

  记者看到,其中《通知》规定,执法车辆在非执法期间,一律停放在单位区域内或指定停车场(车位),不得在规定停放点以外的地方过夜。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停放点停放的,需经单位分管派车的局领导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对于“未经单位领导批准将执法车辆在规定停放点以外停放过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省食药监局为加强公车管理,对节假日公车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三令五申的强调;组织督察组进行明察暗访,对违规行为进行最严厉的处罚。该负责人说,因一些基层食药监所的工作人员居住地不在单位辖区内,个别基层所的工作人员就钻空子,将车辆自用。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食药所副所长钟某某私自将执法车开回家一事经曝光后,省食药监局高度重视,明确表态对于公车私用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绝不手软。

  14日上午,省食药监局针对此事专门召开了相关会议,对此事进行研究。经决定,责令海口市食药监局、秀英区食药监局对钟某某给予先停职调查,调查清楚若情况属实,将追究责任,从严处分;将向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进行通报,举一反三,使干部职工引以为戒,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下一步还将在执法车上安装定位仪,以掌握执法车辆位置。对公车私用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省食药监局纪检组已对此事调查,并将于15日当天对全省食药监系统“三公”经费进行清查。省食药监局将以最严格的管理和最严厉的问责管好队伍,向社会交上满意的答卷。

  (记者蒙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