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君没去过柳城,也不了解韦银勇和当地老百姓的具体矛盾,但至少,不了解的时候不应说不负责任的话!

  退一万步说,韦银勇即使有天大的委屈,就能如此手段残忍、丧心病狂吗?如果无辜的受害人是电脑后面的质疑君你本人,或者是你的亲人,你还能说出这样的话吗?

  长安君不喜欢说刻薄的话,但在这件事里,真的不是社会有病,而是犯罪嫌疑人自己有病(no zuo no die),电脑后面的质疑君,你,也病了吗?

  质疑三:明明是暴恐事件,警方为何定性为刑事案件?

  对此观点,长安君一开始也是赞同的,这么严重的事件,伤及这么多无辜,怎么不是暴恐事件?警方是怕造成社会震荡,故意定性往小里说吧?但长安君因为不是专业人士,在打算跟帖支持前,总得请教了专家才安心。结果一请教专家,才发现自己其实是无知了。反恐专家告诉长安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特征,才算得上是恐怖主义行为:

  第一,是一种随意伤害无辜平民的暴力行为,恐怖袭击的目标为非军事目标;第二,是一种有确定政治目的的复仇行为;第三,是一种体现某种“意识形态”的有组织化特征的暴力复仇活动。

  看到了吧,关键词有三,“随意伤害无辜”“有政治目的”“有组织化”,三个里面有两个与韦银勇无关。看来不是只要严重的暴力犯罪就是暴恐。长安君明白了,就不会再随意发帖了。请问发帖质疑的网友,你们在发之前,也请教了专业人士吗?

  质疑四:犯罪嫌疑人在购买、制造炸药的过程中,政府部门有监管失职之责,应当追责。

  对这一点,长安君可以提醒一句:新闻里说的清楚,韦银勇是搞采石生产的,开山炸石本身就是他的工作内容,他能够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炸药。这就好比有人用刀杀人,你不能说生产刀的和卖刀的人有问题。安监局的小伙伴这回有些“躺枪”。

  但是,长安君也认为监管部门不是一点儿责任没有。据我所知,炸药的使用量是有严格要求的,当天的炸药要当天用完。韦银勇显然是偷偷留存了。安监部门应吸取这起案件的惨痛教训,提高危爆品的管理手段和水平,实时跟进使用单位危爆品持有量,防患于未然。

  长安君并不是反对一切质疑,只是,质疑是容易的,建设则难得多。我们的社会,更需要多一些建设。比如此刻,长安君就想跟警察蜀黍说:“听说你们还在一个一个地排查包裹,辛苦了!但是,这也是职责所在,希望你们尽快排除隐患,妥善处理死伤人员和家属的后续事宜。”也想跟当地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说一句,“感谢你们为大家做的一切!但希望我们能有更畅通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包括矛盾调解、权益保障、心理干预、法治教育的机制完善,修复社会创伤。比如像韦银勇这样严重心理扭曲失衡的人,我们的政府是否了解,是否进行过有效干预?”

  有教训可以总结,有漏洞需要弥补。我们同在中国,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也没有人可以远远站在道德高地指点江山,要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需要所有人的努力。最后,想引用一段柳城网友发的帖子,这个帖子长安君当时就看哭了——

  “天黑的时候。穿过大半个县城,看到许多警察在值守。这一夜,多少人无眠。这一夜,内心里对他们充满了敬意。一些警察穿着防弹衣。而更多的值勤警察,只是穿着普通制服。是他们的生命逆行,在守护我们的平安。宝贝在我身边安睡,而这些小警察们,他们也是母亲的宝贝,妻子的依靠,孩子的父亲。祝他们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