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证提取笔录显示,报案后的第19天,警方在万秀玲家中,从她衣服口袋里提取到一份B超单,姓名、日期、医院与上述相同。但诊断结果为,“子宫内有胎儿症状。”
王丹阳称,在该案庭审期间,控辩双方对抗非常激烈,多位辩护律师都对“怀孕”一事提出质疑。“‘怀孕’是重大案情,这直接指向女孩报案的起因。”王丹阳说。
该案的一审判决及二审裁定中,均未提及“怀孕”情节。两审法院均采纳了一份黑龙江省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判决中载入的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有过多次性行为”。
而该鉴定意见书上,还有另一条鉴定意见,“不能排除有妊娠后流产、引产史”。鉴定记载,“检见的宫颈横裂,说明为已产型宫口形态,为有过流产、引产、诊刮等使宫颈扩张经过”。
据判决书显示,法院最终认定了8笔犯罪事实,3笔表述为“二零零几年的一天”,其余5笔表述为“二零零几年春(夏、秋、冬)的一天”。
定罪:多名被告人当庭翻供,刑警出庭证明无刑讯
万秀玲和孩子大姑汤玉英均称,10年前去接孩子那天,汤兰兰不走,问她什么都不说,就是哭。
临走前,万秀玲记得女儿站在窗口突然说了一句,“我把你们都送进去”。干妈李忠云也曾向警方描述过类似情节,她称汤兰兰在后屋把窗户打开,对万秀玲说,“妈你回家告诉他们,这都是你们把我逼的,我到公安局都把他们告进去”。
最终,包括汤兰兰父母在内的5名亲属被判刑。
早在2010年10月,该案一审宣判后,涉案的11名被告人就曾集体上诉称自己无罪,并否认全部犯罪事实,但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
付建认为,该案“主要依据被害人陈述和被告人供述定罪量刑”。
判决书显示,侦查期间有9名被告人供述了犯罪事实。而庭审时,多名被告人当庭翻供,称遭到了刑讯逼供、诱供。此外,其余2名被告人始终“零口供”,但因“被害人指控、同案人供述相互认印证”,最终亦被定罪。
庭上,4名侦查人员出庭证实,在审讯时没有刑讯逼供、诱供,另有12名侦查人员出具了同类证言。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均未受到刑讯逼供。
2018年1月28日,澎湃新闻联系到了当年该案的侦办人员之一贾德春以核实上述说法,对方拒绝接受采访。
2006年春天,万秀玲(左)抱着小儿子与女儿汤兰兰(右)合影。当日是汤兰兰的叔叔汤继彬的婚礼,两年后,汤兰兰向公安举报汤继彬对其强奸。受访者供图
要钱电话:“拿完一万块钱,就不逮他了”
2018年1月21日晚,气温已降至零下三十多度,澎湃新闻随万秀玲踏着积雪来到王凤朝家,她想打听女儿的下落。
院门久敲不应,屋里的灯却一直亮着。万秀玲在黑暗中拨通了王凤朝的电话。
王凤朝不愿见面,他在电话中说,汤兰兰住在他家念完了初一初二,“后来上学就让公安局整走了”,去的学校是黑龙江理工学院。王凤朝最后一次见到汤兰兰是在2015年的春节,“她放了7天假,回来待了4天,后来再也没回来”。
后来汤兰兰换了号码,一直失联。该案开庭时,现五大连池市妇联主席韩晶做过监护人。1月22日,万秀玲给韩晶打电话询问孩子下落,韩晶说,2016年夏天汤兰兰来过一次,后来再也联系不上了,换号了。
那天,王凤朝最终没有开门,“说要等明天公安局在场,他们知道咋回事”。次日,万秀玲再去,仍没人应门。之后,王凤朝夫妻二人的电话再也无人接听。
10年前案发时,汤兰兰就住在这间屋子里。
那年10月底,雪已开始下,几近农闲的大旺村突然陷入了一场巨大的恐慌。汤兰兰报案后,3天内,村里16人被警方带走。几日后,村里才渐渐传开,“汤兰兰把人告了”。
汤兰兰的老姑刘桂英称,到了事发后的第9天,汤兰兰突然在电话中对她说,“我老姑父给我祸害了”,“你要不承认,明天他就进去”。刘桂英又气又急,她跑到村里的小卖铺,想找丈夫。
当时,汤家的男性亲戚基本都被警方带走了,刘桂英的丈夫和弟弟还未被波及。
在小卖部里,刘桂英和汤兰兰又通了几次话,通话过程开启免提,村民纪广付用手机录了下来——其时,纪广付的哥哥纪广才已被警方带走数日。
刘桂英提供的录音中,她数次追问汤兰兰,“搁哪祸害的你啊?”“多咱啊?
(什么时候)”。汤兰兰只说“去年冬天”,便不再接话,只是不断地向刘桂英索要“学费”,“一把拿齐一万块”,“拿完一万块钱,就不逮他(老姑父)了”。
汤兰兰还说,“还有你老弟,也就是我老叔。”
“小姑娘到处咬人。”10年过去,小卖铺老板老董仍对这个电话记忆犹新,“又害怕,又气愤”。老董记得,当时小卖铺陆续聚集了不少人,都听到了他们打电话。
多位亲友称,事后,刘桂英的丈夫和弟弟并没有受到追究。
“她(汤兰兰)那种语气,很玩笑。”王丹阳说,这段录音开庭时并未准许播放。
王丹阳还注意到另一个细节——汤兰兰笔录中的“监护人”是其干妈。
报案当日,警方对汤兰兰的询问笔录上,落款处有“监护人:李忠云”的签名。报案次日及报案后第五日的询问笔录上,同样有李忠云的签名。直到次年2009年5月,检方对汤兰兰的询问笔录上,依然有李忠云的签名。
改名后“失踪”:户政科特批,农业户变城镇户
2008年案发后,家人就找不到汤兰兰了。
头几年,大姑汤玉梅去学校、市妇联找过汤兰兰,但都没见着。1月22日,万秀玲又去龙镇公安分局询问,民警白云泽告诉她,当年汤兰兰是龙镇公安分局安排保护的。
那时,村里与汤兰兰一同寄宿的王晓雪和李金歌均未察觉出任何异常。直到放寒假回家,她们才知道自己的父亲已被抓走两个多月,罪涉“强奸汤兰兰”。在家人的追问下,王晓雪才回忆起,那个时期,王凤朝突然开始接送她和同校的汤兰兰上下学,但走的却是另一条土路,“可能是怕人找到汤兰兰”。
李金歌记得,当时女生住东厢,男生住西厢,都睡通铺。而汤兰兰晚上有时会回来得很晚,“我们都睡了,还不见她”。
学生里,只有汤兰兰叫王凤朝夫妻干爸、干妈。王晓雪记得,事发前的那个夏天,王凤朝的儿子回来了,“汤兰兰跟他们一家三口都很好”。李金歌说,王凤朝夫妻“总领她去沾河(林业局)吃供果、吃斋饭”。
龙镇离沾河林业局7公里多,车程十余分钟。而龙镇到大旺村,也要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过去,万秀玲一两个月才会去镇上看女儿一次。万秀玲只念过两年书,读写困难,而汤兰兰很争气,从小成绩中上 。
事发那年,除了暑假没回家,万秀玲称她想不起孩子有任何异常。
万秀玲说,母女二人已近10年未见。
2018年1月22日,万秀玲来到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查询女儿下落。身份号一检索,出现的人却是“汤玉(化名)”,曾用名,汤兰兰。
女儿改名了,万秀玲看起来十分诧异。
户籍资料显示,汤玉于2014年3月迁移户籍至五大连池市公安局青山派出所,个人独立一户。迁户原因为,其他。
万秀玲又到青山派出所查询,当值的王警官表示,其对案情有所了解,他还在2016年夏天见过汤玉,“她来办身份证”。
现在汤玉的户口已从农业户变为城镇户,“这是户政科特批的”,王警官说,“为什么要改名字?为什么要从小兴安迁这来?她的一切都是她找户政科安排的。”
汤玉户籍上的住址为青山街21居民委,如今居民委的划分早已撤销,该片区已划入天鹅社区。而天鹅社区的常住人口系统中,却查无汤玉其人。
派出所为万秀玲打印了一份女儿的户籍信息。看着女儿的照片,她轻轻皱了下眉头,“没变,还是那个样子,就是胖了些”。
家中,汤兰兰的最后一张相片定格在2007年4月,那是在表哥丁福的婚礼上,新娘在喂丁福吃饺子,汤兰兰站在一旁笑,露出一口白牙。
婚礼一年半后,汤兰兰控告丁福对其多次强奸。丁福在被拘320天后转为“监视居住”,8年来再无下文。汤兰兰的小叔汤继彬亦是如此。
在案发后的第45天,汤兰兰的爷爷汤瑞景死亡,《尸体检验鉴定书》中的“案情摘要”载明:2008年12月13日6时许,五大连池市看守所在押嫌疑人汤瑞景大量呕血,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奶奶被取保候审。汤兰兰曾对警方称,爷爷多次对其强奸。她还称,奶奶曾用小擀面杖往其阴道里塞。但这些情节并未被法院认定。
裁判文书显示,汤兰兰的父亲汤继海量刑最重,被判了无期。减刑后,他离出狱还有17年。如今,该案已有5人出狱,6人仍在服刑。
“孩子造下这么大祸,我永远欠他们的。”万秀玲说。
涉案家属们仍在申诉,他们等待着汤兰兰的出现。
而汤玉(汤兰兰)去哪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