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司法拍卖要能抵扣所需成本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朱巍表示,司法拍卖没有最低价的限制,但是司法拍卖拍卖的这个钱款肯定要先抵扣拍卖所需要的成本。如果在现实生活中去拍卖这些一块两块的,可能拍个几斤,成本可能还赶不上这个拍卖的价格。在互联网上,如果运费由买方来承担的话,开创了一个低价拍卖的这么一个运作模式。

  赵三平认为,拍卖不仅要考虑实际的支出成本,严肃的司法程序,还需要考虑司法成本、社会成本,要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是一个很严肃的事情,执行依据必须是生效的法律文书。从这个实现执行目的的角度来说,用这什么一块钱两块钱的东西,本身这个做法是不妥当的,是浪费司法资源。

  有分析认为,龙子湖区法院将一元水笔作为拍品并流拍,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结案,提高 “执行难”案件的解决比例。赵三平认为像这种一两块东西,其实根本没办法实现执行的目的。

  三十支一块钱的水笔成为司法拍卖标的物,只是由一位临时聘用书记员失误导致,恐怕说不通,这其中,法院有没有难言之隐,是否是为配合最强执行“江淮风暴”所为,需要等待更详细的调查结果,中国之声也将继续关注。

  记者:周益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