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记者在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该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公开举报电话及信箱,深入开展线索摸排以及分析研判,于日前查办一起旅游行业“涉老”行政案件。

投诉人向执法人员陈述事件经过(执法局供图)投诉人向执法人员陈述事件经过(执法局供图)

  据了解,5月5日,冯某萍(女,68岁,居住东方市某小区)到该局投诉称其今年通过一微信群报名参加广西全景康养七日游旅游团活动,东方星星旅游社为组团社,报名费为98元/人,未签订旅游合同,4月27日到达广西北海后,由于突发疫情滞留在北海,无法按计划进行旅游活动,带团导游尤某珍(女,47岁,居住海口)请示上级后表示将改变行程前往湛江,但要求每人再支付200元旅行费用,于是产生矛盾纠纷。

嫌疑人在调查结果单签字确认嫌疑人在调查结果单签字确认

  接到举报后,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根据冯某萍反映的东方星星旅游社为组团社这一线索,通过网站查询该公司基本情况,但平台显示未登记备案。同时,该局派执法人员赶至海口寻找到尤某珍,根据尤某珍陈述此次旅游活动系西南假期旅行社对接。经核查,该旅行社也未备案登记。根据调查核实,尤某珍系海口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该公司并未承揽此次旅游活动,结合前期证据搜集,该局于5月10日对尤某珍涉嫌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尤某珍认识到自身错误,自愿主动赔偿冯某萍1000元,冯某萍对该局快速反应表示感谢,并送来感谢信。目前,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执法人员到相关单位了解情况执法人员到相关单位了解情况

  下一步,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强化与公安机关等其他部门的合作,争取扩大战果,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行为,切实保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海南政法网、东方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