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儋州市纪委日前下发了《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职工,必须于6月4日前清退所有收受的会员卡,做到零持有、零报告。商报记者获悉,目前,所清退的会员卡正处于统计当中。
据了解,这次清退对象为儋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在职各级纪委委员(不含基层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干部职工,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垂直双管单位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职工。清退的范围是纪检监察干部职工收受的会员卡。这里所指的会员卡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打折卡,而是指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
儋州市纪委要求,清退过程不走形式、清退效果不打折扣。要切实增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查自纠,按时清退,对弄虚作假或不清退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记者郑邦京 通讯员许积师 李思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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