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12年《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二O一三年六月
综述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环保部的关心指导下,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以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为中心,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各项方针、政策,大力实施污染减排,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强化环境执法监督,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推进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在社会经济取得较快发展的同时,全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态势。
第一部分全省环境状况
五、辐射环境
全省辐射环境质量处于正常水平,污染源周围辐射环境质量没有明显变化。陆地γ辐射和土壤、南海近岸海域(包括三沙永兴岛)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浓度均处于环境正常水平,与上年度监测结果比较,无明显变化。海口市龙塘饮用水源地水体中总放射性浓度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海口市中波发射台、海甸岛110kv变电站周边、人民广场和三亚市海月广场的电磁辐射场强处于正常水平,与上年度监测结果比较,无明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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