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12年《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二O一三年六月
综述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环保部的关心指导下,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以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为中心,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各项方针、政策,大力实施污染减排,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强化环境执法监督,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推进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在社会经济取得较快发展的同时,全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态势。
第一部分全省环境状况
六、生态环境
海南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等级均为优良。全省森林植被呈稳步增长态势,森林面积达3150万亩,比2011年增加51.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1.5%。全省建立了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自然景观和地质遗迹等保护资源景观的自然保护区49个,总面积为270.25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个,面积10.36万公顷;省级自然保护区23个,面积258.47万公顷;市县级自然保护区17个,面积1.42万公顷。全省自然保护区陆地面积24.34万公顷,占全省陆地面积约6.95%。全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3平方公里,中度荒漠化现已全部转变为轻度荒漠化土地,荒漠化土地面积逐年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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