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12年《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二O一三年六月
综述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环保部的关心指导下,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以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为中心,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各项方针、政策,大力实施污染减排,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强化环境执法监督,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推进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在社会经济取得较快发展的同时,全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态势。
第一部分全省环境状况
七、气候变化及自然灾害
1、气候变化
2012年全省年平均气温24.9℃,比常年偏高0.5℃,为1961年以来的并列第4位高值;平均年降水量为1905.8毫米,较常年偏多5%,冬季较常年偏多16%,春季偏多49%,夏季常年偏多18%,秋季偏少32%;平均年日照时数为1924.3小时,较常年偏少140.5小时,为1961年以来第5位偏少年份。全年先后受4个热带气旋影响,影响个数较常年偏少3个,没有热带气旋在海南岛登陆,全年热带气旋灾害较轻。第1个影响海南的热带气旋在6月中旬,属正常年份,最后一个影响海南的热带气旋在10月下旬,较常年偏晚。
2、气象灾害
2012年内发生多起雷雨大风、雷击、大雾等气象灾害事件,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全年因气象灾害造成197.5万人次受灾,死亡4人,失踪6人,倒塌(损坏)房屋2000间;农作物受灾面积6.3万公顷,绝收面积1.3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5.5亿元。总体评价,气象灾害属于偏轻年景。
3、地质灾害
2012年,海南省发生地质灾害7起(均为崩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4.1万元,灾害规模均小于小型。与2011年相比,发生灾害点数减少94.3%。
4、森林灾害
2012年,全省发生森林火灾23起,火场总面积57公顷,受害森林面积29.1公顷,与2011年相比,全省森林火灾发生率下降了45%,受害率下降了57%。全年未发生重大、特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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