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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监督 屯昌检察院竭力助推实现“海南梦”

来源:法制时报 2013-12-03 16:40:11

  “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以保障民生为第一目标,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围绕这三个“第一”,2013年上半年,屯昌检察院很是忙碌,这一年,该院主动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注重做好群众工作,注重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加快提升涉农检察工作水平,注重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在服务保障国际旅游岛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主动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该院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主动把各项工作融入到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中去思考、谋划、推动,坚持立足职能,主动服务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着力优化投资软环境。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预防,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专项预防工作,采取“外创环境、内抓预防”的方式,在征用土地、项目招投标、大额资金使用等环节进行同步监督,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开展。共参加4次工程招投标监督,全程跟踪服务3个重点项目,其中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2个,与建设单位共建风险防控措施8项,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的法律问题6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9次,涉及投资金额5000万元,被查询单位60家,人数135人。主动深入环城西路重点建设项目开展调研,与建设部门领导、技术人员召开座谈会,了解工程项目的治安等情况,为投资方和工程建设方提供预防咨询、法律咨询,为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理性平和推进执法办案

  截止5月底,该院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55件63人、提起公诉64件83人;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11件13人;批捕故意伤害(重伤、致死)、强奸等重大案件10件10人。在办理公诉案件过程中,一次退查5件20人,二次退查3件3人,不起诉1件1人,移送一分院1件1人,提请抗诉1件2人。受理不服法院和公安机关裁判与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11件,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化解平息可能发生的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2件。

  宽严相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该院依法适用刑事和解法律法规,以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指导执法办案,同时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刑事和解案件4件,有效促进屯昌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在办案过程中,加强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如办理因邻里纠纷引起的被告人王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在该院及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人王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18200 元, 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事后,该院对被告人王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考虑到该案系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且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认为不需要对王某继续羁押,对其变更了强制措施,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在十日内将此案提起公诉,并建议县法院对被告人王某从轻处罚,此举不仅有效落实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同时也依法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等轻微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6件。

  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

  在执法办案中,该院摒弃单纯就案办案、关门办案的做法,及时评估预警执法办案中的风险,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效果,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如办理被告人罗某与陈某一家、钟某一家因土地纠纷而引起的伤害案件,该院对这起双方矛盾尖锐、极易引发涉检上访的案件进行仔细分析后,及时启动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将办理该案风险等级评定为二级。公诉科承办人员认真了解此案发生的原因、背景,对案件审结后可能引发的涉检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通报给控申部门和县法院,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一是配合残疾人联合会对罗某丈夫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二是与县法院刑庭互通情况,为被害人申请刑事司法救助。由于对此案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评估准确、处置及时、措施到位,该案在开庭审理后,双方当事人没有就是谁砸伤被害人这一事实进行纠缠,也没有在庭审上发生激烈冲突、彼此攻击,被告人一方表示尽能力进行赔偿,未引发涉检上访事件等社会风险。

  力揪涉农“蛀虫”服务民生

  围绕“三农”工作大局,该院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突出查办涉及各种惠民补贴、医疗卫生、征地拆迁、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保障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得到落实。截止5月底,该院共受理各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6件8人,初查6件8人,立案5件7人,移送审查起诉5件7人。

  此外,该院还不断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依托新兴检察室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预防宣教3次,受教育240人,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2次,受教育人数2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份,被采纳1件,采纳率达100%,促进了相关部门整改防范。

  认真处理涉诉信访着力落实执法

  该院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着力保障民生。截止5月底,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件,其中来信1件,来访9件,来电1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件,平息上访4件。提供法律咨询22人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3件,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1件1人。5月21日,该院以“事要解决、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工作目标,组织检委会专职委员、人民监督员、反贪、预防、控申等部门干警在县城百佳汇购物广场开展了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活动当天共接待群众来访10件10人,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农村土地权属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判决执行困难等,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接访领导全部予以依法妥善处理并予以答复,取得了预期效果,受到来访群众的一致好评及衷心感谢。

  注重司法公正强化诉讼监督

  上半年,该院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纠正违法审理通知书1份,不批准逮捕案件2件5人,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诉3人。发出量刑建议书25份,法院采纳量刑意见21人,采纳率为84%。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10人。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28件,经审查,立案28件,涉案金额60.33万元,为政府、企业、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纠正不当收押2次,监管不严7次,监督、建议处理“牢头狱霸”打人2件3人次;建议、协助看守所对患病较重在押人员送县医院检查治疗18人次,发放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实现了依法监管、安全监管;注意加强对违法收押未成年人的情况进行监管。如今年2月初,该院监所部门发现县看守所存在违法收押未成年人吴某的情况,经核实后向县公安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县公安局在收到纠正违法通知书后立即进行核实,并于2月28日将犯罪嫌疑人吴某送至省看守所羁押。

  注重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

  上半年,该院紧紧围绕省院、辖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八项职能定位开展工作,理清思路,分重点、重主次,集中力量做好核心工作,带动做好基础性工作和创新工作。一是紧扣主题,围绕中心开展核心工作。上半年,共走访群众62人(次),深入乡镇、农村设点宣传2次,接受咨询2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待群众来访11人次,化解矛盾纠纷2件5人。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1次,自行发现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8件10人;协助自侦部门成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发放简捷实用的“涉农检察宣传手册”700多份,畅通了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妥善解决了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二是创新方法,做好农村群众工作。依托乡镇检察室、检察信息联络员、驻乡镇检察工作站,通过电话、信函受理、接访受理三种方式及“定点+巡回+定期逐村走访”模式,推进各类受理渠道畅通、快捷,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农民排忧解难;三是完善制度,深化内外衔接联动。在明确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职能定位及工作思路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范派驻乡镇检察室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每月工作计划台账,制作乡镇检察室工作流程图,深化、细化派驻乡镇检察室与其他内设机构的衔接,形成合力。制定了《屯昌县人民检察加强和改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的决定》,同时做好外部联动,建立完善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实现整体工作科学发展。

  注重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上半年,该院主动融入社会管理新格局,促进解决群众关心的权益保障、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促进形成依法用权、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一是以派驻乡镇检察室为平台,把法律监督由末端处置向源头控制前移,参与基层社会建设与管理创新。提出“检察工作进乡镇、进学校、进村社、进农家”的要求,采取“定点+巡回+逐村走访”工作模式,完善“检察室+工作站+信息联络员”的监督网络体系,使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惩防体系建设紧密结合,促进基层组织和人员勤政廉政、依法履职,促进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发展完善,提高基层组织科学、民主、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二是加强对社情民意的法律监督调查,主动当好辖区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通过深入农村走访、调查,注意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民生诉求,掌握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深入分析、研判,及时向辖区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今年以来通过调研写出调研报告1份,向有关单位发检察建议书1份。三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建立了与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社区矫正机构的联动机制,及时沟通信息,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情况,监督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依法履行职责,促成执行、矫正、帮扶互动,促进了辖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减少了不稳定因素,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督促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定期回访制度,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

  加强文化建设提升发展软实力

  该院注重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提升发展软实力,一是以“检察文化墙”熏陶环境,使之成为该院检察文化建设的一张经典名片。结合屯昌近几年兴起的油画文化,将油画融入到检察文化建设中,通过以油画墙的形式布置于办公楼,突显屯昌地域特色,营造浓厚的检察文化氛围。二是以人为本提升人文关怀,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立了篮球、羽毛球、足球、舞蹈、摄影书画、学习等兴趣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篮球友谊赛、演讲比赛、晚间茶话会、重阳敬老活动、关爱帮扶残疾人活动等,丰富年轻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在二楼走廊处设立“阳光吧”,设立了电子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健身房,购买了学习资料、健身器材、乒乓球桌、体育器材等设备,为干警提供学习业务、博览知识、健身娱乐的场所。

  大力整治“两反一整”和“庸懒散奢贪”

  上半年,该院大力开展整治“两反一整”和“庸懒散奢贪”活动,一是多措并举力促“两反一整”专项活动取得实效。1、召开动员大会,就专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2、制定“两反一整”活动部署日程安排表,每阶段都有相应的工作安排。使全体干警了解每一阶段的工作重点,从而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落实。3、组织学习,加深体会,确保人人受到教育,思想得到提高。4、根据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重新修改完善《屯昌县人民检察院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制度》,并与本院持有机动车驾驶执照的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屯昌检察院驾驶人员安全驾驶承诺书》,切实增强了驾驶人员的责任心。5、做好自查工作。全体检察干警自我检查、自我剖析,真正查摆出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纪检监察组。6、组织督查,抓好整改。对于屡教不改的,坚决给予处理,绝不姑息。7、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实时查询交警部门公布的本院车辆及驾驶员违规违章情况,并由办公室负责通报。8、实行节假日公车归库管理。节假日期间,对院领导用车在内的全部车辆实行统一归库管理。

  二是采取五项措施整治“庸懒散奢贪”。1、开展“百日办案”活动。从4月10日起至7月19日止,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突击办理自侦案件。2、开展联村入户“结对帮扶”活动。通过采取上门走访、征求意见等形式,了解被帮扶对象家庭现状,摸准其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3、着力减少“三公”经费开支,今年以来,接待费开支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修改完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每月统计车辆的行车里程、耗油量、燃油费、洗车费、维修费并予以公示。4、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责任,强化分工,加强管理,落实一岗双责。5、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防控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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