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被扣56分怎么没人告诉我 市民告交警要求撤销违法纪录
省交警总队:已经向其邮寄通知书,并在官方网站上传相关违法信息
2014年年初,在海口经营公司的李先生对其名下的两辆轿车进行年检时,被告知有多次违法记录。到车管所一查,李先生吓了一跳:其中一辆车违法记录9次,扣分48分,罚款2000余元;另一辆车违法记录5次,扣分8分,罚款900元。“都罚这么多分了,为什么没有一张处罚通知书告知我们,反而让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违章呢?”李先生认为,省交警总队的送达程序违法,应撤销这些交通违法记录。在申诉被驳回后,李先生提起行政诉讼,将省交警总队起诉到法庭。
4月10日上午,海口中院开庭审理这起行政诉讼案。庭审中,双方就该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案件受理范围以及省交警总队在网上公布交通违法方式是否构成送达等焦点进行了辩驳。法庭未对该案进行当庭判决。
被扣56分未收到一张罚单 海口市民起诉省交警总队
李先生和朋友一起在海口经营一家种子公司,公司有两辆车,都登记在李先生名下。因为工作性质,李先生及公司人员常需要下乡,因此用车比较多。今年年初,李先生到海口丘海大道对这两辆车进行年检。年检时,李先生被告知,这两辆车都有多次违法记录,要先到车管所交了罚款才能年检。
到了灵山镇车管所时,李先生查到了这两辆车2013年到2014年年初的违章记录。其中一辆东风雪铁龙轿车的居然有9条违章记录,其中大部分都属于超速违章,被扣了48分,罚款2000余元。另一辆越野车也有5次违法记录,被扣8分,罚款900元。
“两辆车违法记录达14次,加起来被扣了56分,竟然连一张处罚单都没有,这也太不合理了吧?”李先生说,自己虽然换了住所,但自己在办理车辆登记时所留的两个手机号码一直在使用,但这段时间以来,他没接到任何方式的处罚通知。认为交警部门没有尽到法定的告知义务,李先生向省交警总队申诉。2014年2月底,省交警总队作出回复,称已向李先生寄出违法通知书并在网站公告,而李先生尚未到相关部门处理,不存在超期送达的问题,而李先生车俩所发生的违法行为在不同县市,应当向违法发生地核查。
坚持没有收到一张罚单及其他任何方式的通知,李先生以省交警总队未尽法定的告知义务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法院判决撤销对其名下两辆车的交通违法记录。
官网公布违法纪录视为送达?省交警总队称法律未具体规定
4月10日,海口中院公开审理此案,李先生及被告代理人出庭。
针对李先生所称的送达方式在程序上违法,省交警总队一方辩称,法律上对于如何发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的方式没有具体规定,李先生在高速公路上的2次交通违法行为,省交警总队已经向其邮寄了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并在官方网站上传了相关的违法信息以供查询,已尽告知义务。而李先生其他的违章行为都发生在各市县交警分管范围。同时,省交警总队未对李先生实施行政处罚,本案尚未发生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李先生则认为,虽然省交警总队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交通违法行为,但之前他并不知道该网站的存在。他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违法行为通知书应送达当事人本人,不能送达的也应登报公告,网上公布违法记录不能视为送达。因此,省交警总队未履行法律规定的送达义务,程序违法。
庭审中,双方就该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案件受理范围,省交警总队网上发布违法记录的方式是否构成送达等进行了举证及辩论。法庭未进行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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