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蒋定之今天(19日)下午主持召开省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南省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3个重要文件。会议决定,省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设立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力争3至5年使资金规模达到30亿元至50亿元,为打造我省产业集聚高地提供支持。
《办法》对产业园区发展资金的来源、使用方向和方式、绩效管理评价等进行了规定。该资金将通过贷款贴息、投资补助和资本金注入等方式,专门用于支持重点新型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会议强调,设立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是我省加快新型工业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要坚持相对集中使用,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切实加强绩效评估和跟踪问效,真正发挥支持和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积极效应。
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会议充分肯定我省气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指出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指导各级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对全面建设国际旅游岛和维护南海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要重视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一步一个脚印把规划付诸实现。落实规划重在项目,要突出抓好规划中重大气象工程建设,推动我省气象工作不断跨上新台阶。
会议还通过了新修订的《海南省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规定》。会议指出,在当前安全事故多发的形势下,新规定的出台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要以规定的实施为契机,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消防意识,巩固和深化我省消防工作的良好局面。(记者彭青林)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