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南新闻9月18日电(记者 洪坚鹏)记者18日从海南法院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在执行案件连年增长的情况下,海南全省法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8万多件,执行到位金额216亿元,82.63%的案件得到及时执结,实现了近三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不低于80%的要求。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曾繁深在发布会上介绍,全省法院依托信息化技术,强化各种手段,通过媒体曝光、网络查控、司法拘留、集中行动、刑事追责等措施,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失信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至2018年9月7日,全省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3003人,限制高消费25209人次,限制坐飞机75915例,限制坐火车7801例,限制出境478人次,司法拘留770人,罚款175.5万元,在全省形成了对失信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通过联合惩戒措施促使2237名“老赖”主动履行了义务,履行金额达7.75亿元。

  近三年来,针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海南法院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已达59人,拘留617人,罚款157.5万元。

  此外,海南法院与检察院、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建立和落实公检法协同打击机制,保持打击拒执罪的高压态势。公安机关内部指定专人或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开辟专门通道,对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移送的涉拒执犯罪案件,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立案开展侦查取证和组织抓捕工作。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符合审查起诉条件的案件及时向法院提起公诉。

  曾繁深表示,目前,海南高院正在抓紧制定《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的实施意见》、《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证据收集指引》等文件,对拒执行为认定的证据标准、拒执罪自诉案件的自诉程序和条件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健全拒执罪案件的追究机制。

  在畅通诉讼渠道方面,申请执行人在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据悉,今年7月30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全省第一宗拒执罪自诉案件,目前该案正在审理当中。

  在发布会上,海南省高院还发布了10起转移财产、欺骗法院或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行为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