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柯育超)2月20日上午9时,海南省公安厅召开侦办黄鸿发犯罪团伙专案新闻发布会。会上,省公安厅发布“关于敦促黄鸿发犯罪团伙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5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尽快到案自首。

  据通告称,自海南省公安厅组织侦办以黄鸿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案件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现已到案179名犯罪嫌疑人,根据已经查明的犯罪事实,还有李三庆、谢春贤、吴多阳、陈太棉、赵承凡、刘名武、钟玮、吴永华、陈才兴、颜广川、郭勇、黄钊、江华华、刘小波、林东、陈伟宏、符发宏、王俊杰、谭进平、欧良朝、符周平、黄小裕、王光明、王玉贤、郭江鹤、郭东松、刘海发、谢良尉、周业隆、蔡锡澄、李金菊、张才群、林冬、金长波、李永勤、陈云峰、苏兴强、钟睿、罗学彪、张明忠、陆小春、郭义充、李俊镜、程范辉、王世良、翁启雄、林仕成、吴小江、赵旺、陈述君、林峰、林平、符乃龙、梁永祥等5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给予涉案在逃人员悔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之日起,涉案在逃人员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

  二、对拒不投案自首的涉案在逃人员,公安机关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缉捕,严格依法惩办。

  三、涉案在逃人员的家属、亲友应当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凡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资助,帮助其逃匿的,公安机关将对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发现涉案在逃人员的人民群众,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或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

  海南省公安厅严正警告涉案在逃人员,一日不到案,公安机关一日不停止抓捕,只有投案自首才是出路。

  联系人:田警官 17766916711

  彭警官 17766916911

  马警官 18789891756

  阮警官 18789902179

  附件:犯罪嫌疑人信息和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