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王茹)我省中小学生相继开学,幼儿园开学具体时间尚未公布。眼看着身边的中学生、小学生相继开学,幼儿园家长们眼里写满“嫉妒羡慕”。有的家长盼尽快开学,送“小神兽归笼”;有的家长则考虑为孩子退学,为能否顺利退费担忧。

  针对家长们普遍关注的幼儿园开学时间问题,省教育厅基教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幼儿园开学时间由属地市县党委、政府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幼儿园防控条件自行决定,提前5天报给省教育厅备案。截至4月23日,尚无市县就幼儿园开学时间进行备案。

  据了解,海口各民办幼儿园普遍在上学期末收取了下学期的学费或一些“占位费”,以稳定生源。省教育厅则表示,未开课不得提前收费,若已收费,应予退还。

  针对近期个别学校和幼儿园在未开学开课情况下预收学费(保教费)、住宿费的问题,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各地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学复课,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

  省教育厅工作人员表示,幼儿园不得跨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因此,若家长申请退费,幼儿园应予以支持。至于退费标准,将参照《海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进行。该工作人员提醒,若家长在退费问题上与幼儿园产生分歧,可向辖区发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或教育部门反映。此外,近期我省将发文进一步明确疫情期间的教育收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