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生产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米,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大米,生产经营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大米。6月1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海南春蕾南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2018年以来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3次,共罚没89348元。

  4月23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不合格黄花粘(大米)核查处置情况通告显示,海南春蕾南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花粘(大米),镉项目实测值为0.46mg/kg,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的限值≤0.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通告表示,2月10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海南春蕾南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南春蕾南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随即提出复检申请。3月17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复检不合格报告。3月17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

  据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查实同批次不合格黄花粘(大米)为119袋,全部销售完毕,涉案货值4009元。海南春蕾南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食品生产活动中,生产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米,该局依法给予海南春蕾南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4009元、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商报记者注意到,海南春蕾南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三亚市凤凰镇槟榔村15号,海南省公开的食品行政处罚案件显示,海南春蕾南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此前已经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2次。2018年8月29日,海南春蕾南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大米、未出厂检验、未健全销售记录,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760元、罚款15000元。2019年11月4日,海南春蕾南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大米,被没收违法所得1079元、罚款7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