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18时08分,屯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位于屯昌县南坤镇黄岭农场二队有一民房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大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2辆水罐消防车12名指战员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18时46分,消防力量到达现场,经现场询问得知,该户主在使用柴火烧水时,前去接小孩,导致明火引燃房内附近的胶片和干柴。现场指挥员立即命令出单干线一支水枪对现场火势进行压制。19时01分,明火已被完全扑灭,现场过火面积约6平方米。

  消防部门提醒:使用明火作业,离开时千万要将其熄灭,以防造成火灾。(通讯员:贾岷逸)

  供稿:屯昌县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