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异地医保即时结算范围将扩大

  将与甘肃全省签订合作协议,正与河南、江西、成都等地洽谈合作

  海南日报海口3月9日讯(记者洪宝光)今天,记者从海南省社保局获悉,在与16个省53个统筹区签订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的“成绩单”上,我省异地就医医保即时结算范围近期将再扩大。

  已与16省异地医保结算

  2009年海南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在省外(与我省签订合作协议地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退休人员和公派3个月以上的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后,即可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医疗机构(须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就医,其发生的医疗费用通过异地就医平台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垫付医疗费。

  省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启动至今,交出了一份傲人的“成绩单”:截至2014年12月,已有16个省的53个统筹区与我省签订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与此同时,海南全省2013年已实现跨市县就医即时结算。

  该措施的惠民程度,从去年结算数据上即显现,2014年跨省异地就医通过异地就医平台结算9563人次,发生医疗总费用3516万元,其中发生统筹费用2301万元;省内跨市县就医即时结算51841人次,发生医疗总费用8.2亿元,其中发生统筹费用6.15亿元。

  将与甘肃全省签订合作协议

  据了解,为方便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解决各方信息不能共享的问题,我省建立了统一的信息平台,各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之间可以方便地进行信息交流和开展异地就医结算。

  据悉,在这个平台上,我省同时采用3种异地就医结算模式:一是就医地结算模式,采用就医地的《诊疗项目》、《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按参保地医保待遇标准,系统自动审核、结算,参保人在定点医院即时结算;二是参保地结算模式,就医信息回传至参保地,由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和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采用结算结果与参保人直接结算;三是点对点结算模式,由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地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通过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台实行直接结算。

  省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我省异地就医医保即时结算范围将再扩大,将与甘肃全省(原仅限省本级、兰州市)签订合作协议,同时还在和河南、江西、成都等地做进一步合作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