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大厦事发楼层浓烟滚滚(南海网记者 高鹏 摄)嘉陵大厦事发楼层浓烟滚滚(南海网记者 高鹏 摄)

  本报讯 一个多月前,海口嘉陵大厦发生一起火灾,许多目睹的市民至今仍记忆犹新。这起火灾除了造成大厦多楼层物件被烧毁,还造成一人被掉落的玻璃砸伤。昨日上午,记者拿到嘉陵大厦火灾认定书,上面显示起火原因为嘉陵大厦弱电井内某通信公司海南省分公司3GRRU设备供电线路发生电气故障引燃弱电井可燃物质所致。记者畅凯

  火灾原因已经查明,直接经济损失约44万元

  4月22日,海口嘉陵大厦起火已经过去一个多月,当天上午记者获知“火调结果已经出炉”的消息后赶至海口市消防支队龙华区大队核实,该大队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需等下午3时统一发布”。当天下午3时许,记者被告知火调结果当天不予公布。当天,海口市公安消防支队龙华大队大队长刘宏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按照规定弱电与强电不允许装设在同一个电缆井内,可嘉陵大厦电缆井内却发生了强电与弱电共置的情况。”

  昨日上午,记者拿到了由消防部门作出的火灾认定书(火调结果),上面显示:“2015年3月15日20时55分许,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36号嘉陵大厦弱电井内,某通信公司海南分公司3GRRU设备供电线路发生电气故障引燃电井可燃物质所致。”

  火灾认定书还披露:“火灾烧毁该大厦6—27层弱电井内线路,27层库房内存放的废弃家具等物品,有14扇玻璃窗被炸裂,一人被掉落玻璃砸伤。经统计,直接经济损失为446205元(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以具有法定资质物价鉴定部门出具的数额为准)”。

  该认定书同时说明,当事人对本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海口市公安消防支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男子火灾中受伤,或起诉相关企业要求赔偿

  “目前消防部门还没有给我们火灾认定书。”在嘉陵大厦火灾中被掉落的玻璃砸伤的伤者家属黄家培告诉记者,他从嘉陵大厦物业那里看到了火灾认定书,下一步他们将起诉相关企业要求赔偿。

  记者从黄家培口中得知,因嘉陵大厦起火,造成玻璃从高空坠落插入他儿子后背,他儿子一度生命垂危,目前还未恢复健康。“我儿子还在住院,医生说恢复还需要半年时间。”黄家培说,儿子的医药费已经花费6万余元,还不包括交通费以及护理费。刚出生的小孙子以及没有工作的儿媳妇都需要照顾,能借钱的亲戚都借过了,“我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早日得到赔偿。”针对此事,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王律师建议:“为了给受害人争取最大限度的赔偿,最好将物业、通信公司以及通信公司的施工方一起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