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腐加工点▲豆腐加工点

  海南洋浦一违法豆腐加工点谭某某夫妇使用非食用物质硼砂生产销售豆腐,然后在市场上销售。昨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别对谭某某夫妇二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作出刑事判决。

  据介绍,去年11月初,洋浦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打击食药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洋浦干冲(地名)一家豆腐作坊的垃圾中,有使用过的硼砂包装袋,怀疑其在生产加工豆腐非法添加使用。经过周密的侦查和部署,同年11月13日上午,执法人员一举捣毁了这个位于洋浦干冲区海勤居委会,违法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硼砂生产加工豆腐的黑窝点。

  执法人员在作坊内发现了谭某某和符某某正在加工豆腐,灶台上放着已打开并正在使用的硼砂半袋,旁边架子上放置已加工完的豆腐107.5公斤,随后,执法人员在该作坊的原料库内,查获未使用的硼砂12.5包,共6.25公斤。执法人员现场将其加工好的豆腐及硼砂进行扣押,经抽样检验,扣押的豆腐中检测出了硼砂。

  由于谭某某夫妇2人生产豆腐过程中,使用了国家明令禁止的非食品添加剂硼砂,对人体危害极大,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构成刑事犯罪,洋浦食药监局立即将该案移交给洋浦公安局进行侦办。经过公安部门的侦查,自去年6月至案发时,谭某某夫妇二人为使制作的豆腐更加白嫩和保持水分,从某药店买来硼砂,在制作豆腐中添加使用硼砂,并将生产的豆腐在市场上销售。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事实成立。该案证据确凿,公安机关侦办期间,谭某某夫妇自愿认罪。

  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认为,谭某某夫妇二人犯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依法判处被告人谭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符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