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一对夫妻经历离婚,复婚——▲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和好——▲再次起诉离婚,法院最终判离

  经营一段婚姻真的有那么难吗?

  本报讯 儋州市的男子王成和女子田丽在2002年6月份经别人介绍认识,经过短期的交往,三个月后两人在儋州市大成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婚后,王成和田丽生育有女儿王晓蓉和儿子王小磊。但他们的婚姻生活并不稳定:2009年两人协议离婚,后又复婚;2014年田丽起诉离婚,后经法院调解两人和好;今年3月田丽又向儋州市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于今年5月判决准予两人离婚。

  见习记者 陈栋

  夫妻之间摩擦不断,反复闹离婚

  2002年,田丽21岁,王成29岁。当年6月,王成和田丽经别人介绍认识。两人交往了三个月,于2002年9月16日到儋州市大成镇政府登记结婚。2003年8月26日,他们的女儿王晓蓉出生了。

  “我们婚前互相了解少,没想到婚后他竟打我。”田丽说,两人交往不久便结婚,婚后因为感情不合,王成经常打她。2009年8月14日,两人在儋州市民政局协议离婚。在离婚时,田丽正怀有身孕,最后为了肚里的孩子,她于同年9月27日与王成复婚。他们的第二个孩子在2009年12月26日出生,起名王晓磊。

  田丽称,她的隐忍并没有换来王成的收敛,两个孩子先后出生后,家庭琐事越来越多,夫妻之间的摩擦不断。田丽于2014年6月向儋州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经过法院的调解,田丽与王成和好。然而此次风波并没有让他们的婚姻有好的起色。田丽告诉记者,经过法院调解后,他们并没有共同生活,王成也并没有悔改。今年3月17日,田丽又到儋州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