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今起全警出动严查电动车八种乱象

  首次查处靠左侧行驶、驾电动车接打电话交通违法行为

  南国都市报7月21日讯(记者田春宇实习生王珉欣)22日,海口正式开始新一轮的打击电动车乱象整治行动,首次查处靠道路左侧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接打电话、行驶的时候手持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海口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曾雄详细解析此次被称为海口最严措施的电动车整治乱象专项行动。

  一问:为何该举措被称为最严厉措施?

  答复:此次整治行动为海口市公安局全警动员,采取严厉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措施,第一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也叫教育整治阶段,时间从7月22日起至8月20日;第二阶段为巩固常态整治阶段,直到今年12月底。整治内容为电动自行车占道行驶、闯红灯、逆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标车上路、违规载人、超限载物、非法改拼装和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较之以往,教育措施多重,更加严厉。比如整治期间,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一律进行实名信息登记、照相,并将交通违法行为人(未成年人除外)相关信息交新闻媒体曝光,在各个辖区设置再教育卡点,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实行现场再教育,初步暂时设定十个,将根据具体整治行动的具体情况再进行删减或者增加。

  二问:“八不准”整治标准如何制定?

  答复:此次整改方案是海口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宋顺勇带领该支队有关人员深入调研,根据电动车的违法乱象现实情况逐条制定的,均为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且目前海口路面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问:此次整治措施中,有分三次教育和处罚,如何做到?

  答复:目前,海口公安交警支队专门制定一个实名登记系统,将对交通违法行为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名登记,行驶证和身份证等情况录入系统,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及次数进行登记,一旦交通违法者被查处,将在现场再教育卡点的电脑设备上现场查询确认其交通违法情况,再按照相关措施进行教育或者处罚。

  对第一次交通违法行为人,责令其戴绶带(我守法、我光荣)参与交通管理,纠正2名交通违法行为人后方可放行。对第二次交通违法行为人,除按第一款执行外,对其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罚款处罚。

  对第三次交通违法的行为人,除按第二款执行外,暂扣其车辆,依法处理。

  四问:“八不准”里左侧行驶和逆行有区别吗?

  答复:左侧行驶是混合使用的道路,依法要求驾驶人应该靠车行道右侧行驶,而逆行是指电动车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也有区别,靠道路左侧行驶的,罚款30元;逆向行驶的,罚款50元。

  “八不准”交通违法

  怎么处罚?

  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违法行为名称: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

  罚款标准:30元

  不准逆行

  违法行为名称: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罚款标准:50元

  不准在机动车道行驶

  违法行为名称: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罚款标准:50元

  不准闯红灯

  违法行为名称: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

  罚款标准:50元

  不准搭载人数超过1人

  违法行为名称: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人数超过1人

  罚款标准:50元

  不准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接打电话。

  违法行为名称:驾驶非机动车时手中持物的

  罚款标准:罚款30元

  不准超限载物

  违法行为名称: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

  罚款标准:罚款30元

  不准安装遮阳伞或在行驶的时候手持遮阳伞。

  违法行为名称:驾驶擅自改装的非机动车罚款或驾驶非机动车时手中持物的,

  罚款标准:分别50元或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