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7旬老太为讨债多次“飞”海口流浪

  数次被送回老家又返回,省托老院和市社会福利院均拒收

卢春华老太太南国都市报见习记者洪坚鹏摄卢春华老太太南国都市报见习记者洪坚鹏摄

  南国都市报7月21日讯(见习记者洪坚鹏)20日凌晨,在海口上邦百汇城开店的王女士看到一个佝偻着身体的老太太在周围店铺徘徊,便给她买了些食物充饥,原来老太太夜里是在咖啡厅露天平台度过的。

  于是,王女士拨打110向警方求助。海口市公安局金贸派出所民警把老太太接回了派出所。但当民警准备将老太太送往救助站时被拒收,这才弄清了她“流浪”背后的故事。

  原来,这名老太太叫卢春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人,今年78岁,从牙克石市林管局退休,每月有3000多元退休工资。

  据其妹妹卢春香介绍,上世纪90年代,卢春华拿出几十万元入股内蒙古的一家小煤矿,但不久后国家出台政策陆续关闭小煤矿,合伙人带钱离开。卢春华一直在找合伙人讨债,后来,有人告诉她合伙人到了海南做生意,声称能帮她找到,从她那儿骗走十几万元。于是,卢春华2011年就来到海口,但追讨一直没结果。

  记者20日下午见到卢春华时,看到她精神状态不佳,可能因颈椎有毛病而佝偻着身子,旁人要大声喊话,她才能听清。

  据海南省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于2014年5月19日首次接收卢春华,2014年12月初,卢春华提出追债无望要求尽快返乡,救助站便派出工作人员护送她回去。

  未料到,2015年1月21日,卢春华又回到海口被救助站接收,3月10日,她提出返乡被牙克石市救助站工作人员接回。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卢春华再次自行购票从牙克石市返回海口。4月13日,卢春华来到海南省救助管理站,被拒绝接收。

  据了解,卢春华在受助期间外出,每次回站都拨打110让民警送回,占用警力资源。

  21日上午,远在牙克石的卢春香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今年5月,她来到海口接姐姐回家,期间曾向警方了解卢春华的债务人情况,但都查不到。在接卢春华坐上驶往哈尔滨的列车后,卢春华在列车途经天津时悄然溜走,回到了海口。

  卢春香说,姐姐的老伴于2008年去世,牙克石没有房子,在山东有个养女,但姐姐不愿去,一旦听到要她在山东或牙克石久待,姐姐就会悄悄离开。家里人都管不住她。

  21日,记者分别向海南省托老院和海口市社会福利院进行了咨询,均称卢春华不符合接收条件。

  截至记者发稿时,卢春华仍在金贸派出所内“暂住”,由民警们照顾。卢春香表示,希望有相关社会福利机构能够接收并照顾姐姐,费用由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