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办理程序的通知(南海网记者马伟元摄)关于更新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办理程序的通知(南海网记者马伟元摄)
关于更新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办理程序的通知(南海网记者马伟元摄)关于更新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办理程序的通知(南海网记者马伟元摄) 

  南海网海口7月2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马伟元)7月23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市交警支队获悉,为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能熟记并遵守电动自行车行驶“八不准”规则,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自今日起,海口市更新原有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办理程序。市民办理注册登记,不仅需要通过“八不准”测试,同时签订遵守电动自行车行驶“八不准”规则承诺书。

  据海口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在办理电动车注册登记办理程序时,需缴纳20元工本费,同时携带电动车发票、合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不是本地户口,市民需携带暂住证。

  该负责告诉记者,首先,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车主需要首先学习电动自行车行驶“八不准”规则。现场民警会为车主发放“八不准”教育卡片,供市民学习。其次,车主需要完成并通过电动车行驶“八不准”规则测试题,默写“八不准”规则。最后,车主签订遵守电动自行车行驶“八不准”规则承诺书。

  同时,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在进入正常的注册登记办理程序后,承诺书与测试题将存入电动自行车辆档案,在发证时,随行驶证发放电动自行车行驶“八不准”规则小卡片,给上牌车辆贴上承诺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