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海口市公安局联合多个部门,每天组织一千多名警力,对电动自行车的“八不准”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7月25日下午18时30分许,一名海口“牛姐”因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被拦下,没想到却拳袭协警,最终对其给予行政拘留10天处罚。

  据了解,当天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牛某惠在沿丘海大道机动车道内行驶,在进入红绿灯十字路口时,遇上正在凤凰花城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的执勤交警。现场执勤人员发现牛某惠违反电动自行车“八不准”行为后,将其拦停,告知占用机动车道驾驶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请其接受教育学习。但牛某惠没有意识到自身的违法行为,情绪十分激动,拒绝配合,并冲着执勤协警的胸口就是一拳。现场民警发现该情况后,立即上前制止,通知秀英分局将牛某惠带至秀英派出所。

  秀英派出所经调查取证,认定牛某惠的行为,已经构成妨碍公务,对其给予行政拘留10天处罚。

  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呼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法后,请自觉接收教育学习,切勿暴力抗法,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