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界问题,就操刀砍人。海口男子郑某甲为自己的鲁莽付出了代价,近日,秀英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10月5日下午3时许,郑某甲与洪某甲(在逃)等人在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打牌时,洪某甲接到其弟洪某乙(已判刑)的电话称其岳父李某甲的养猪场因土地界限问题与甲村村民发生争吵,并让洪某甲带人持刀来工地。洪某甲立即带着郑某甲等人各持一把砍刀赶到南海大道甲村路段争议工地处与洪某乙等人汇合。下午4时许,洪某乙便带吴某甲(另案处理)等人持刀冲进工地追砍正在工地上施工的工人陈某甲等人,在追砍过程中吴某甲将陈某甲的左手砍伤,后洪某乙等人逃离现场。经鉴定,陈某甲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今年4月9日,郑某甲已赔偿人民币5000元给被害人陈某甲并取得了谅解。最终,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