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见》直播现场《亮见》直播现场

  2015亮见二期上线单位为:市政市容委,商务局,环卫局,城管局。市民可提问

  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海口大型电视问政节目《亮见》二问“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三问“省市重点项目”将于10月18日、11月1日推出。2015亮见二期上线单位为:市政市容委,商务局,环卫局,城管局。现面向社会征集问题线索,重点针对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责任单位和个人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的现象。

  据了解,《亮见》自2014年12月12日开播以来,受到了海口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不少民生问题。2015年9月20日,《亮见》第一场双创惠民之“交通整治”再次重拳出击,针对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港航局、运管处及综合执法支队被问政部门领导连连发问,问题直接尖锐,直播现场“火药味”十足。

  截止2015年9月28日4:30分,各大报纸刊登27篇,广播电视32篇,新浪海南阅读2065.3万人次,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13点“新闻直播间”也相继播出了标题为《“高额”停车费该不该收?》以及《市民遭遇诈骗为何四个月难立案?》的相关报道。

  《亮见》作为一档由政府职能部门“一把手”电视公开述职并接受百姓现场提问的广播、电视、网络并机直播问政节目,通过倒逼机制唤醒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提升公共部门科学管理水平,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社会环境。

  征集方式如下:

  1、带话题词#亮见问政#发布建议及意见,并@新浪海南官方微博。

  2、拨打66834999热线电话直接向工作人员提交建议及意见。

  3、信函邮寄至海口广播电视台椰城纠风热线工作室。

  附:《亮见》首问“交通整治”问题处理情况及采取措施

  事件一:纠风回顾

  处理情况:秀英分局负责王文琪被骗案件调查工作的副局长卓学智指导工作不力、造成案件久拖不结,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问责;长流派出所执法不规范,所长陈奕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免职”问责;长流派出所分管刑侦工作副所长刘明天、民警林弘鼎具体负责该案办理,不认真履行办案职责,负有直接责任,给予两人2015年度考核评定“不称职”和“通报批评”问责;秀英分局法制科科长吴敬群、副科长崔飞具体负责案件材料审核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案件久拖不予立案,负有直接责任,给予两人“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问责。

  采取措施:责成秀英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侦查,限期破案追赃。

  事件二:“天价”停车费

  处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关于“涉案财物保管费用由作出扣押决定的交警部门承担”的规定,免收周延在金鹰公司停车场的停车保管费用。

  采取措施:责成市公安局纪委对反映停车场收费是否与交警有利益关系的问题进行调查;责成海口金鹰交通清障服务公司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加强交通事故民警的业务培训。

  事件三:惠民停车场乱象呼吁监管

  处理情况:交警支队与城管部门联合执法,对违规停车场进行查处。龙华交警、城管对涉事商铺进行批评教育,拆除了这些地锁。

  采取措施:市交警部门对对违规停车场进行整治,杜绝乱收费的现象,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对全市停车场进行排查,公布了五批需整改的违规停车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不断规范停车场秩序。

  事件四: 交通乱象何时休?

  处理情况:交警支队美兰大队、琼山大队、龙华大队予以通报批评,各扣绩效20分,责令限期整改;给予交警支队美兰大队交通管理的当班副大队长黄远彪、管辖路段代理中队长刘德存,琼山大队交通管理的当班副大队长肖师平、管辖路段中队长石成潮、吴少云,琼山大队停车管理的副大队长卢业益,龙华大队停车管理的副大队长郑海兴“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问责,各扣绩效50分,责令做出公开检讨。

  采取措施:加大对交通乱象点的巡逻管控力度。

  事件五:“特殊通道”监管有无底线

  处理情况:海口港务分公司总经理欧阳汉、副总经理吴运智负有领导责任,给予两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海口港务分公司秀英客运轮渡公司经理林文茂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职为副经理处理;海口港务分公司秀英客运轮渡公司轮渡服务部经理李日华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撤销行政职务处理;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纪检监察室监察大队大队长吴川玖同志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理并调离岗位;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杜刚负有监管工作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小岸负有监管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给予通报批评、行政记过处理。

  采取措施:市交通港航局责令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做出整改,完善旅客登船的作业流程,联合海南省港务公安局对拉客仔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打击,对公司内部员工是否存在与拉客仔内外勾结的问题进行排查。

  事件六:“黑车”真的管不了吗?

  处理情况:市交通港航执法支队大队长陈海升思想麻痹,没有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问责,同时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给予“警告”处分;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信息中心投诉举报热线工作人员麦倩丽、王雯颖、林翠翠,服务意识不强,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问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副局长蒋文淇和市交通港航执法支队支队长魏天明,对交通港航执法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海南省“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第六条之(二),由市政府给予“诫勉谈话”问责。

  采取措施:市交通港航执法支队针对有关问题开展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群众对“黑车”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处理内部协调机制,根据车辆营运规律,针对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组织执法力量,进行有效打击。

  事件七:出租车违规运营谁来管?

  处理情况: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周友乾履职不到位,未能有效遏止此类现象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问责;执法队员李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应当解决而不及时解决,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调离工作岗位”问责。

  采取措施:市交通港航局开展整治,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黑车和异地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采取措施:市交通港航局开展整治,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黑车和异地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