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房子抵给我了,那就是属于我自己的房子,我想以什么样的价格销售,是我的自由!”娄先生表示,“这样一来,我手上的房子无法卖出去,岂不是被套在里面了?所以,现在我们希望把没有签下自己名号下面的房子退回开发商,让开发商把剩余的工程款以现金的形式支付清。”

  劳动部门经协调,双方达成初步和解

  据娄先生介绍,除了工程款问题,开发商还一直扣着近50万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没有返还,“现在质保期早就过了,当时工程也验收结算,但开发商就是一直找各种理由让我们返修,变着法子扣押保证金。”

  对于娄先生反映的问题,琼海华鑫房地产有限公司黄总向商报记者表示,对于娄先生反映的拖欠工程款问题,开发商并不欠款,以房子抵工程款既然之前达成协议,那就等同于付清了款项,开发商也不存在限制对方销售房子的说法。之所以扣押保证金是因为娄先生他们负责的工程多次出现质量问题,每次一经发现就让他们过来返修,但对方一直是应付的态度。只要将出现的质量问题返修达到要求,就会第一时间把保证金发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