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校一名大四学生告诉记者,他们毕业班的学生要在这个学期完成论文,如果完不成论文就无法毕业,而他的论文指导老师是其中一名被解聘的老师。老师被解聘后导致他们这学期的论文写作无法正常进行,目前他们基本处于“放羊”状态。该学生说,部分学生上周就无论文指导老师一事找过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承诺这周会给他们安排论文指导老师,但到目前还没有任何消息。“我们4月份就要交论文了,有的同学到现在还没有开始写,时间非常紧,我们希望学校能够公平公正处理此事,千万不要因为这件事情影响我们毕业。”该学生说。

  学校:7名老师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昨日15时左右,记者前往海南大学海甸校区采访。该校宣传部副部长许美丹称,针对数名老师所发的网帖,学校正组织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将于当天下午下班前作出说明。

  昨日17时左右,记者再一次前往该校采访。许美丹称,学校已授权法律顾问王海君发表了《关于崔某某等7名老师与海南大学纠纷基本情况的说明》,该说明称:海南大学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有27个聘用(非编)老师的固定期劳动合同于2013年2月到期。由于当时学校正在筹划城西校区功能调整(撤销城西校区),调整期间,聘用老师下一步的工作地点有很大的不确定因素,所以合同到期后学校暂未与她(他)们签订纸质合同,这些老师的岗位、待遇都没有变。但已开会告知她(他)们,明确新的工作地点后再签订纸质合同。2016年1月22日,根据法院的判决,海南大学通知7名老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附拟签订的合同书,7名老师看到被分配到儋州校区工作,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学校与7名老师解除了劳动关系。

  在这份情况说明中,王海君还做了进一步论述:从法理上讲,儋州校区也是海南大学的组成部分,学校有权在全校教师岗位范围进行师资调配,教师有义务配合。从业务需求看,崔某某等7名老师原先承担的是海大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应用型本科学生的教学工作,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撤销后,海大只有儋州校区保留有应用型本科学生,到儋州校区任教属于专业对口。从情理上讲,当时学校正在筹划城西校区功能调整(撤销城西校区),这些老师的岗位、待遇都没有变,学校一直与她(他)们保持着沟通,只是延迟了签订纸质合同,7名老师就将学校告到法院要求赔偿双倍工资,与其他已经签订了聘用合同的19名老师相比,风格明显不同。 7名老师自诩为优秀教师,理应服从学校正常的工作安排,到最需要她(他)们的儋州校区工作。

  王海君称,学校安排这些老师到儋州任教,不一定要教专业课程,可安排相应专业的课程。据他从教务处了解到,学校解聘7名老师后,也采取了相关预案,并不存在学生长时间内没有任课教师上课的情况。另外,省人劳部门监制的《劳动合同书》只是一个范本,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是一样会保障当事人的利益。

  最后,王海君律师表示,如果7名老师对学校解除劳动合同有异议,仍然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