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1日上午召开的2016年海南省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对于今年的学校安全工作,我省将重点做好防止学生溺水、交通安全事故、校园以及周边综合整治、学校消防安全、学校食堂食品卫生、校舍安全隐患六个重点领域的工作。
科学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溺水事故是我省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明确要求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提升学生游泳技能,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游泳课,鼓励在安全的前提下家长带学生学习游泳技能,鼓励各地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游泳场馆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
统筹解决学生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学校要在上学、放学高峰时,组织老师维护好交通秩序,护送学生上下车和穿行公路,劝阻并教育学生拒乘“黑车”、“病车”和超载车。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就近入学政策,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压减学生乘坐校车需求。各地要会同交通、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报废车、拼装车、无牌无证车”用于校车运输,坚决取缔非法校车接送学生和幼儿;要加强对校车司机及随车照管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确保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要健全和完善“一车一档”校车基本信息数据库,实现校车动态监管。
持续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各地各校要主动加强与综合治理、公安、住建、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联防联控,持续加大对校园周边黑网吧、出租屋、小旅馆、黄赌毒等治安乱点执法力度,增强集中整治的针对性、主动性和有效性;持续加强警校联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校园周边巡逻防控,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周边治安处于可控状态;持续开展“护校安园”联合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行中小学校封闭式管理,严格外来人员登记、校内巡逻制度,完善低年级学生接送交接办法,坚决防止不法分子、精神病人、行为偏执人员对师生生命财产的侵害,坚决防止各种入校滋事事件的发生。
下大力气解决好学校消防安全问题。当前学校建筑物未办理消防验收审批手续的问题十分突出,这是极大的学校安全隐患,各地各校要认真分析未通过消防审批验收的原因,邀请消防部门提供专业指导,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一栋一案,该更新设备的更新设备,该补充材料的补充材料,要加强与消防部门的沟通,尽快办理好验收手续。同时要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依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每个学期至少全面检测一次;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处应当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并保持通畅。